加盟条件
加盟经营者本人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一定的经营、管理、公关能力,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,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,首批进货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,经营手续完善后,交公司备案。加盟店如发生违约经营,公司有权停止或收回经营权。
申报核批
加盟店由个人直接向公司书面申请,并在本地区有固定经营场所、配套服务设施及相关证件,经公司审核同意备案批准后即可经营。营业后将室内外照片及经营手续报公司备案。
选址及店内基本设置要求:
1、经营场所要求选址在适宜开展商业活动的交通便利、容易识别、相对繁华的临街铺面或写字间; 2、旗舰店营业面积应在80平方米以上;标准店50平方米以上;专卖店及分销点20平方米左右。且应有客户接待区、体验区等;
3、店内均应配置传真、电话、电视、VCD机、电脑(必须接入国际互联网,用于与公司电脑联网)等满足业务要求的基本设备; 4、专卖店内应设有以下工作人员:店长、售货员、检测员、理疗师、美容师、电脑操作员等按需配备;
5、根据经营状况,公司将定期举行优秀专卖店评比和奖励活动。
优秀店长的标准:
1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;
2、具有现代经营意识、系统内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和销售业绩。
3、与当地媒体和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;
4、与公司保持高度一致,共同发展;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