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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各级加盟店须在当地工商局注册,合法经营;
② 加盟店权利:
a、开发市场权;
b、管理权。高级别店负责低级别店的管理(如售换货、传达公司工作、市场业务指导等);
③ 业务要求完不成者,再次购货时,减少5% 的广告费;
④ 分销点、专卖店、标准店可一次性投资,也可以通过升级(升级条件见附件);
⑤ 荣誉股东、荣誉董事的分红各项兼得。分红方式为加权分红;
⑥ 高级别店享受所属市场低级别店的差额折扣;
⑦ 分流店的档案须报公司备案。分流店的仪器必须从总公司进货,避免影响原专卖店的经营。在其完成分流指标后的新开发店的首次配货须在公司办理。再次进货可在上级店办理;
⑧ 标准店每个县、区限制加盟两个(升级的不受名额限制);其他店没有名额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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